白癜风能治好吗 善待曾有过失的先烈刘洪光 当下。有句网络热词:“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 是的,当我们居家有房有车栖身,过着锦衣玉食的舒适生活;外出有高铁有飞机伴行,享受太平盛世时,勿忘革命前辈和无数英烈,没有他们浴血奋战、迤逦前行,断然不会有今朝。他们中的许多同志恪守“死了我一个,幸福千万人”的坚定信念,无所畏惧,前仆后继,为夺取革命胜利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却没有赶上黎明前的到来。有的不曾过上一天安逸日子,甚至带着遗憾,带着沉重离开了人世,离开了亲人。我所服役部队的老首长、盛永琛副团长就是其中之一。在我参军补到部队那一刻,首长早已含恨于九泉,但他的名字和英勇事迹却如像一盏明灯,照耀着后人,深受全团官兵景仰和怀念。 盛永琛副团长,山东昌邑人,出身贫寒,1941年参加八路军,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出生入死,屡建功绩,为有名的战斗英雄。1958年被选送到南京军事学院深造。1959年,以DL为首的分裂集团发动叛乱,反动武装败逃尼境木斯塘地区,以国界线为依托,大肆回窜我境内进行武装袭扰,破坏边疆安宁。为粉碎叛匪回窜,急需具有实战经验的军事指挥人才。盛永琛同志主动请缨,批准进藏,担任我边防团副团长。他侦察兵出身,战斗经验丰富,曾两次率领侦察排、警卫排精干小分队突袭敌巢,大获全胜,威震敌胆。 敌对其恨之入骨,经精心策划,于1961年10月中旬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匪众越过边界,提前半个月迂回到团部所在地西藏仲巴县城扎东身后37公里处、荒无人烟的牛库地区公路两侧埋伏,秘密构筑隐蔽工事,伺机行动。匪众先后放过西藏自治区领导和日喀则军分区首长乘坐的车辆,欲置盛副团长于死地。此时,盛副团长奉命率领工作组赶赴吉隆、萨嘎沿线传达中央文件,同时深入到牧民中间宣传中央的方针政策,了解敌社情。殊不知地处边界、社情复杂,敌暗我明,反被敌特追踪。 25日,盛及小分队完成任务乘车班师回团部,进入到牛库山谷,地势险峻,小分队无应急准备。突然,埋伏在垭口山头的匪敌用四挺重机枪一齐开火,盛等虽然奋起反击,终因地形不利,寡不敌众,全部壮烈牺牲。盛副团长中弹40余发。铮铮铁骨的山东汉子,枉有一身武艺也难逃魔掌,魂佑疆土。事后,惨无人道的匪徒残忍地割掉他的头颅,抢走了文件和枪支,放火焚烧了烈士遗体和汽车,制造了骇人听闻的“10.25血案”。据情报,匪众返回后,在木斯塘将盛的头颅挂上树干示众,召开了盛大的庆功大会,向美国中央情报局邀功请赏。 事发时,恰巧西藏军区陈明义、王元、任荣、王其梅、赵文进等首长在扎东指挥部调研。总结此役教训时,认为盛作为最高首长,身处错综复杂的反回窜第一线,轻敌麻痹,放松警惕,没有应急措施,酿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的人员伤亡,使反回窜斗争蒙受挫折,负有领导责任,决定给其记过处分一次,以儆效尤。 此事件的发生,引起军委总部和西藏军区党委对反回窜斗争的高度重视,在组织领导、部队编制和武器弹药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全团指战员化悲痛为力量,同仇敌忾,苦练杀敌本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对回窜叛匪进行压迫性堵截,与1974年在尼泊尔政府的协助下,将盘踞在木斯塘的叛匪一举歼灭。 可是料想不到,事情传回山东老家,造成恶劣影响,盛年迈父母、妻女一直没有享受烈士家属待遇。多少个日日夜夜,亲人们怎不缠绵悱恻,心碎一地,忿忿不平而又不敢伸张,英雄流血,亲人在流泪。一直拖至“文革”过后的1979年2月,老战友陈达聪担任团政治处主任,他仗义执言,趁军区政委任荣同志来团里视察工作之机,鼓足勇气向首长反映了此事。任政委闻之,大惊!说:当时处于战乱时期,给其记过处分的初衷是要让大家警醒,克服麻痹思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没想到造成如此后果和伤害。便急令致函当地政府,声明盛永琛同志是战斗英雄,应完全彻底恢复名誉,给其家属子女以应有的待遇。地方各级政府接函后迅速办理,并为其子女妥善安排了工作。盛永琛首长极其亲属蒙受十八年的不公正和委屈终于画上句号,英烈若是地下有灵,想必可以安然瞑目! 窃以为,受极左思潮影响,类似盛副团长在战争年代有过差池而蒙受不公以至蒙冤者,可能不止他一人。他们或因一时不慎和大意,或因对敌我力量估计不足,或因对情势判断有误,给革命事业带来不应有损失,并造成自己无谓牺牲,绝非其本意。当他们察觉自己的过失时,悔之已晚,甚至没有洗濯错误、将功补过的机会,只能听天由命。他们与贪生怕死,临阵叛变完全是两个不同概念。他们以身殉国,为革命舍弃一切,决不能让他们及其亲人流血又流泪。他们同千千万万革命先烈一样,是祖国的功臣,同样应得到历史铭记和社会的尊敬。 统帅强调:“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全社会要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好风尚。”一个崇尚英雄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民族。英雄烈士为祖国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付出了血汗乃至生命,可以说,我们现在享受到的一切美好生活,都离不开英烈的无私奉献和舍生忘死,他们身上体现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真实写照,他们的英雄事迹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是激励我们实现百年梦想的精神动力。全社会理所当然应当自觉崇尚、捍卫他们的尊严。 然而,一个时期在网络等自媒体上肆意侮辱英烈、诋毁英雄形象的丑陋现象不时出现,甚至把矛头对准开国领袖。有的还堂而皇之号称是什么专家学者和著名主持人。他们数典忘祖,不讲公德,不懂感恩,打着还原历史的旗号,肆意编造杜撰一些虚假情节,丑化英雄形象;或者以言论自由为幌子,丧心病狂地朝英烈身上泼脏水;或者出于猎奇、恶搞的心态,编织各种搞笑的段子,把英烈当成娱乐和消遣的对象。他们的无耻行径当即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痛斥和鄙视,无处遁形,落得一个自取其辱的可悲下场。这充分说明英烈的形象已经深植于人民群众心田,诽谤、诋毁英雄不得人心。 常言道,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正式施行,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恶劣行为正式定罪入刑,崇尚、捍卫英烈成为国家意志,英烈不可辱!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英烈崇高精神和英雄形象的广泛认同。 (本文插图均来自网络 作者简介: 刘洪光陕西人。69年赴西藏军区某边防团服役,先后任战士、文书、干事。74年调军区某机关。78年调某军事院校,任组织处长、政治部副主任、系政委。大校军衔。作品有《西藏边防军纪事》。安徽省作家协会会员。 作者:刘洪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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